(十月一日,禮拜三),我緩慢的走向學校,也許是因為昨天太累了吧!最近要段考,不過熬夜不一定是讀書就是了。今天一大早就失眠了,真該懷疑我的身體是不是壞掉了?所以我五點多就出門,搭著晨間的第一班公車,在車上小歇了一會兒,到站後,依依不捨的下車,走向名為學校之「大監獄」。校門口沒有教官,孤獨的我也不用管服裝儀容,平移到教室裡,在自己的位置上,變成一團棉被似的趴在桌子上,好累,終於能睡著了。
等我醒來的時候已經快要上課了,同學在討論東西,聽聽看好了,他們說:「今天家政課要買食材。」想也知道,我沒有買,昨天在趕工,一不小心忘記了,只剩下中午的時間可以買了。因為我沒有買而被黎雲打了一下,似乎是我太好講話,所以他打我的時候才會放心嗎?這個社會是不是應該修理一下他阿?我在座位上,神遊,我最喜歡看老師的動作和聽老師的口頭禪,老師講「壞習慣」的時候的口音,我真想學起來,不過我的天資似乎沒有這麼厲害。接著我不小心把注意力放在前面的同學放在桌上的ipod上,如果我沒有看錯,他應該是在放銀魂吧!銀魂也滿好看的,所以我也在偷看。
這就是傳說中的學校生活,如此的「有趣至極」,我不相信有小說會寫老師上課的情形,除非是有怪老師,或者是有怪同學,怪老師我們學校是有,不過這個「特種班」是不可能遇到的。那怪學生如同涼宮春日那樣呢?恐怕我要說一個現實了:班上最怪的人是我。所以,靜默直到中午。
你如果問我,願不願意拿錢來換瞬間的快樂,我會想一想,如果是一百元的話,我會願意,如果是五百元的話,我絕對不願意。但是真要說人類賺錢的目的,不就是換「很大很大的快樂」嗎?如果你的賺錢只是喜歡欣賞數字跳動的快感,那我要恭喜你,你是個空殼,是叫做「伽藍之洞」嗎?正因為錢對我來說很重要,我要去買小說,所以,錢對我來說,是小說,而不是那些毫無意義的數字。
十二點出校門,買了甜椒,折返,邊走邊玩著甜椒,把甜椒掛在椅子上,用錢包壓著五百塊紙鈔下面再押著硬幣,12:55分,好熟悉,是要發生什麼事了嗎?我走到班上電腦區,看看同學在玩東方緋想天,再繞到隔壁,看看打牌的同學們,瞬間想上廁所,我於是說了一句很有可能是犯罪動機的話:「我要去大便。」旁邊有同學加油添醋的說:「XX要去大便,去大便還直接說!」
我不想理他,就直接出「班」,這時候又剛好遇到了一群同學進教室,我到廁所解決完之後回來,已經一點了,我回到我的桌上,準備去上家政課。我看著桌上消失的五百元,這是真的嗎?
我好一陣子不敢相信我的五百塊被偷的事實,我在四周都找不到,之後我又以為是同學在開玩笑,結果竟然不是。五百塊,就如同蒸發了。蒸發的不曾存在過,我還一度以為是不是我根本沒有帶錢?
我想起了某一件事,我曾經看過錢的瞬間凋零。
這是一個很遠房親戚家裡面的故事,小時候有去過他的家裡,都是好豪華好漂亮的器具,我那時候並不知道什麼是「奢侈」,所以我非常敬佩這個大叔,覺得他是全世界最有眼光的人,我純粹是利用閃亮亮的器具來判斷的。媽媽跟我說這種習慣不好,他說奢侈不是一種美德,我從小就對於兩個詞特別感冒:「君子」、「強」,媽媽說的美德無一是觸發了我的開關,我不相信。
大叔在某一天,突然消失了,有人說他是欠債什麼的。我非常的驚訝,因為我那時根本不相信「奢侈」跟「欠債」之間有任何關連,後來發現,不要奢侈的原因原來是花錢為自己買一條「後路」,不能預料哪一天錢財會離自己而去,又因為錢財是邪惡的,不,應該說,是因為錢財的力量使人變的邪惡。絕對的權力,絕對的腐化,錢或許跟權力一樣,多少人在爭?總結一切來說,君子存錢不是壞事,也不能夠再讓我討厭了,可惡!
所以,我偵查的時候,毫無疑問的,是金錢吸引犯罪,然而,犯罪的動機是什麼,我不清楚?仔細回想過程,我從回到教室之後,放了錢,就沒有確認前是否在那裏了,所以犯案時間雖然短,但是卻有兩個可能時段,一個是我在教室裡的時候,另外一個是我出教室後。這兩種相比,的二種的機率當然比較高,但是第一種也不是沒有可能性,假設是第一種,兇手是在我放下錢之後,就注意到錢了,於是趁我不注意偷竊。第二種的話,兇手事先看到前的可能性也有,但是如果是同學叫喊我去上廁所之後,錢才被偷的可能性當然比較高。
可能性還是可能性,並不能成為「證據」,所以我開始尋找搬上同學的不在場證明,但是,這件事等到放學後再說,用即時通才可以獨立問。
接著我需要證明我的錢是「被偷」的,如果有一些人,說我的錢是自己掉的,那我需要有利於我的證據。我的錢包擺列方式,是錢包壓著紙鈔壓著零錢,所以不會無緣無故飛走,在犯案後,形式則變成錢包壓著零錢,如果是自己掉的話,零錢和錢包的擺放位置也會改變,但是事實上卻跟偷竊前完全一樣,這是唯一可以證明的東西:的確為偷竊。
鄭清:「你是想當偵探喔!」
確實沒有錯,在犯案可能時間很短的情況下,應該比較容易抓到兇手才是。
我回想當時的情境,我的桌椅在教室後方,在前方打牌或者是玩電腦的人都有不在場證明,還有早就去家政教室的人也有,把這些人去除,應該就會找到兇手了吧!但我還是太天真了。
回家的時候,跟鄭清聊天,他說之前他的錢也有被偷過一次,睡醒了錢就不見了,完全沒有頭緒,所以這次我應該是比較幸運吧!我期待能找到兇手,但當我知道不可能之後,假如使用非常下流的招數,不知道兇手會怎麼想?
回到家,即時通一上線,就對謝芬隱藏,我今天沒有時間聊天,我必須查出兇手是誰。
包括打牌區和電腦區的人都有不在場證明,我利用很多個視窗交叉比對從頭到尾都沒有離開的人,根據目前的狀況,去除不在場證明的人,只剩十個人,我欣喜若狂,因為還有一部份的人還沒有問,所以範圍能夠續縮小,情況很樂觀吧!
睡覺前好好的躺在床上發呆,我其實本來就不是很喜歡這樣猜來猜去,在辦案的時候,不管是誰都有可能犯罪,我必須問過任何人,任何人的信譽都不能拿來做擔保,因為每個人的心不是只有一面,表面上很和平的班級,誰會是竊賊呢?不過事實上發生了,我也覺得不敢相信。那我該相信什麼呢?只有自己腦中的邏輯可以相信了?
哎呀!活著真累。乾脆整天躺在床上好了,啜飲著寂寞的生活是否我也可以接受呢?如果在一個開放的社會下生活會使人遍體鱗傷,那麼,我就會孤身一人嗎?看來應該是不會,我喜歡用很多的人來填補自己,因為我不自戀。
對於一個人來說,不斷的花錢或時間在自己身上,我會覺得很「內疚」,基於這種內疚,我們會想到一種解決的辦法:「給予」,無窮的給予,不管對方是如何利用,浪費也好,珍惜也好,反正東西是我給別人的,處置權不在我,「給予」了之後,我沒有任何內疚的理由。如果說人們會把錢捐到慈善機構的原因,除了做善事之外,理由應該就是這個了,給人的,就可以放心了。
我對於房間的樣式不是非常講究,但是有「偏好」,我喜歡綠色,我對於房間的顏色很敏感,我是站在「居中顏色」的立場,我不喜歡爭,不喜歡猜,所以我仔細想想,我找兇手的過程,真的也是「一頭熱」,沒過多久我最討厭的「厭惡」感瞬間浮現,我很懷疑這是不是我頭痛的原因?
我曾經問過某個同學,問他中午在哪裡:
「你中午去哪了?」
「我出去買東西。」
「跟在一起。」
「XX、XX、XX」
「那你們幾點回來?」
「12:55分左右」
「所以你沒有不在場證明?」
「對」
「那有沒有其他證明?」
「沒有」
「所以你有可能是犯人囉?」
「對」
我不喜歡我個人裂成兩塊組合積木的感覺,我不能夠證明這個人無罪,一邊的我不斷的創造出懷疑;另一編的我不斷抹殺懷疑,我不要!這樣真的很累,我可不可以用500元來換一個假的信任?當然不行,如果這一次放過了,那麼以後我再被別人偷錢,要怎麼辦?我不能讓我的生活被掏空!
所以我強迫自己,就這樣尋找下去,討厭,乾脆睡了吧!明天是禮拜四,我還真期望禮拜六趕快到來。待在家裡看動畫,逃避是最好的。
(十月二日,禮拜四。)
我好不容易注意到今天的天氣如何,今天台北市出太陽,在不冷也不熱的天氣。平凡是台北市天氣的特徵,講好聽一點,是四季如春。我從床上平移到學校,我終於想到了什麼:我應該要繼續尋找竊賊了。
根據各種事件的推理:犯案動線、不在場證明、以及各種證據,最後刪減到只剩下七個人沒有不在場證明,我應該走到每一個人的前面問嗎?我應該一個一個人要求做筆錄?基於我的膽小,我放棄,我沒辦法再偵查下去了。
因為我很怕傷到別人,或是傷到朋友之間的感情,所以我不敢往下偵查。我可沒有大義滅親的魄力,500元,在我吸收的邊緣,我打算放過兇手了。
不過我必須想到一個特別的方法,來做一個結束。我的表面不可以認輸,我必須要假裝努力偵查,想要偵查出兇手的樣子。所以我努力構想一個方案,能夠讓我全身而退的方案。
於是我把想法動到信任之上,說謊,只要說謊到了一定的「混濁度」就不會被猜穿。我必須要設計一個謊言,讓兇手看到之後會相信我抓到他了,不是兇手的人看到之後會認為我抓到兇手了。
我突發奇想,到班級論壇上發一篇文章:
我已經找到兇手了,但是因為認識了這麼久,我也不想破壞朋友間的情誼。所以我暫時不公布,如果之後還有人的錢被偷的話,我就會把兇手公布出來。
發完了之後非常滿意,我問鄭清對於這一篇的看法,他遲疑了一下,用即時通回應:「非常中二(註:就是心目中典型的國中二年級生,症狀有很多:例如喜歡發表一些哲學思想等等,其他的自己上網查。),真的不愧是中二的代表。」
我回應:「你信不信會有很多人真的以為我找到兇手了?」
「不信!」
如我所願,只有鄭清這一個人是聰明的,在後面幾天,陸陸續續有人問我:「兇手是誰?」跟鄭清說明情況之後,他大吃一驚,他說:「怎麼會有這麼單純的人?」
我在即時通跟鄭清說:「在偵查的時候,我覺得非常恐怖!」
他回答:「恩。」
「沒有任何一個人值得相信,只能相信那些冷冷的證據。把每個人都縮成那些證據,對於一個人的感覺是不能完全代表一個人的。」
他回應了一個完全不相干的東西:「之前我的錢包也被偷了。也沒有找到人。」
「我們是不是看不清一些東西?有些人披著面具生活,是一個非常偽善的人,那要怎麼辦?」
「怎麼辦,還是活阿!」
「怎麼活?」
「我敘述一個觀點好了,這個觀點還在試驗階段,我認為:任何人本身都有一點點善良的成分,不管是多麼罪大惡極的人,至少也有一點點善良能夠汲取出來;至於那些善良的心死去的人,就是值得同情的人了,所以說,這個世界並沒有壞人。」
我吐槽:「你自以為是孟子嗎?你真的相信人信本善這一套?」
「應該吧!」
「你覺得有人一出生就是壞人嗎?」
「你對於壞人的定義是什麼?」
「損害別人的利益」
「這個是壞事,不是壞人」
「對吼!所以說,只有壞事沒有壞人,你的意思是這樣?」
「不完全,對於不同的對象,對一件事的認知都不一樣。舉一個殺人犯的例子。如果A很恨B,A把B殺了,對A來說是好事,對B來說是壞事。」
「對於這個社會的和諧是壞事,所以才要判A死刑?」
「對!」
「所以沒有絕對的壞事?」
「沒有,你有聽過輪迴嗎?」
「有」
「輪迴有一句話:預知前世因,今生受的是;欲知來世果,今生行得是。」
「所以你是說,A殺了B,來世B會殺A?」
「對,所以輪迴就是A和B不斷的殘殺,就像DNA螺旋一般。突破輪迴的方法只有一個,當B可以殺了A的那一世,B必須『原諒』A,當原諒,A和B的枷鎖就解除了。」
「所以回到人性本善吧!你認為什麼?」
「人不會無緣無故的去殺人,假設今天把法律廢了,就會跟有些人說的一樣人會不斷的死人嗎?不一定吧!」
「但是死的人會變多。」
「是會變多沒錯,但是也不會多到哪裡去。因為人不會無緣無故去殺人的,一定是殺人對他有意義他才會殺人。」
「每個人都為了自己想要的,而努力奮鬥嗎?」
「是的。」
「那麼,人性本善就可以勉強成立了吧?」
「所以你也應該相信了吧!」
「相信什麼?」
「兇手不是壞人。」
「但是為什被偷錢的人是我,囧死了!」
我晚上特別去書店逛一逛,看看我想要買的書:空之境界,如果我真的想要,偷竊不是壞事嗎?但是基於社會的和諧,我必須被判刑,算了,我才不想與全台北對上,回應奈須茸:「我不敢自殺,絕對不敢,我連偷竊都不敢了。」各位知道什麼叫做正向思考?發現自己沒有錢的時候,就會努力去賺錢,然後買下這本書。這真是完完全全的資本主義,雖然討厭,不過我也提不出一個可以替代的主義,這是「必要之惡」嗎?就沒有完美的社會主義出現嗎?發展了這麼久,看來是完全不可能出現了,我們的國父呀,你不該死在肺炎的,你不是有很漂亮的思想嗎?
曾經我很懷疑孫中山對於革命的實體貢獻畢竟不大,那為什麼孫中山是國父呢?老師說:「孫中山是唯一,在那個朝代中,知道戰爭完之要做什麼的人。」
「創立民國,平均地權」橫躺在歷史課本裡,每個思想家都很認真,想要改變目前的生活,但是失敗居多。每個人都想要讓自己或者是讓別人活的更快樂吧!不管是那些物理學家、哲學家、政治家們。大家都很努力了,不管結果到底好不好,這不已經是很值得高興的事嗎?付諸一個夢想,真令人感動。
因此,我可能已經原諒了竊盜者了,但是,如果抓到了,可不可以「回復原狀」,撇開那些好像很偉大的大道理,我真的需要那些錢來買空之境界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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