哲學家們從很早以前就知道一個事實,這一個事實超越了一個東西存在的價值,這種東西叫做「信任」。
相信一件事情的存在,跟這個東西是否真的存在,是完全不相干的兩回事,信任駕馭了一個人的心靈,或許說人本身就有相信人的「慾望」,這種欲望的誕生,跟每個人天生就是不一樣的有很大的關聯。因為我們不知道別人在想什麼,所以我們自以為是的「相信」對方在做什麼,這實際上是一種自我隱瞞,我們不敢承認我們不能理解別人,同理心只是一個人對於其他人的幻想而已。但是每個人天生就是獨立的個體。隨著不斷的成長,信任,這種情緒不斷的擴張,則會覆蓋過人本身的靈魂,信任某件事情超越信任自己,自己就會被「信任」這種欲望駕馭,我們祈求肯定某些東西;我們祈求否定某些東西,我們希望這一切的是非真如我們所想,我們親近我們相信的;逃避我們不相信的,相信的意義遠大於事件真實存在的意義,這就是人!
我們期望信任,但是,怎麼說呢?信任是紙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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